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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成县开展《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宣传教育活动
时间:2019-03-06 来源:文成县 字号:[ ]

为做好《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,规范和引导广大市民文明行为,提升公共文明素养,全面推进我县文明城市创建。3月5日上午,结合“3.5”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,县文明指导中心联合县交警大队、大峃执法中队等部门,组织开展了《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主题宣传教育暨签名承诺活动。

活动中,志愿者一边耐心细致的向市民讲解《条例》内容,引导大家一起在“告别不文明行为,做文明有礼文成人”的签名墙上承诺签名;一边在现场开展不文明行为的劝导活动,向市民发放《条例》宣传单1000多份。

活动现场,大家纷纷表示将以《条例》实施为契机,认真学习《条例》内容,拒绝不文明行为,争当文明行为的先行者、引导者、践行者,不断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地生根,共同为我县争创省级示范文明县城贡献力量。同时,相关部门也开展了相应的不文明行为整治活动。

据悉,《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是温州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专门性法规,已于1月1日正式实施,共分总则、倡导和鼓励文明行为、重点治理的不文明行为、实施与保障、法律责任、附则等6个章节,共计34条规定,重点围绕城市文明建设管理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。《条例》颁布实施,为不文明行为的管理处罚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依据。

下一步,县文明指导中心还将持续开展《条例》的相关宣传活动,提高市民的知晓率与参与率,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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